上海证券基金风险等级评价体系
上海证券基金评价研究中心
评价目的:根据中国证监会2007年公布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要求,确保基金产品销售的适用性,上海证券基金评价研究中心根据公司和部门职责,制定上海证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等级评价划分体系。
评价依据: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和《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两个文件合并简称“两个《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和精神制定。
评价范围:纳入本评价体系的样本指经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评价频率:上海证券基金评价研究中心将以季度为频率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
操作流程: 公募基金产品的风险评价首先对资产类别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管理办法》和两个《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精神确定风险区间(档位区间),风险区间的确定依据资产在一定时期内的可能最大回撤划分。再结合公募基金的资产投资比例,对基金产品风险进行初步评定。对于基金成立时间满1.5年后,考虑基金流动性风险和清盘风险,根据相应规则进行调整;基金成立时间满3.5年后,考虑基金的净值风险,根据相应的规则进行调整。另外,基于规模的风险等级与净值的风险等级不叠加,基金风险评级就孰高原则进行判定。
注:上海证券基金风险等级评价体系 (见附件)
上海证券基金风险评价(2024年2季度)
2024年09月基金研究/数据报告
一级分类 | 二级分类 | 三级分类 | 高 | 较高 | 中等 | 较低 | 低 | ||||
股票基金 | 主动投资股票基金 | 普通股票基金 | √ | ||||||||
港股通股票基金 | √ | ||||||||||
指数股票基金 | 标准指数股票基金 | √ | |||||||||
增强指数股票基金 | √ | ||||||||||
混合基金 | 主动投资混合基金 | 偏股混合基金 | √ | ||||||||
灵活配置混合基金 | √ | ||||||||||
偏债混合基金 | √ | ||||||||||
港股通混合基金 | √ | ||||||||||
债券基金(不含封闭式) | 主动投资债券基金 | 长期纯债基金 | √ | ||||||||
中短期纯债基金 | √ | ||||||||||
短期纯债基金 | √ | ||||||||||
普通债券基金 | √ | ||||||||||
可转债基金 | √ | ||||||||||
指数债券基金 | 标准指数债券基金 | √ | |||||||||
增强指数债券基金 | √ | ||||||||||
可转债指数基金 | √ | ||||||||||
封闭式基金 | 封闭式股票基金 | 封闭式股票基金 | √ | ||||||||
封闭式混合基金 | 封闭式混合基金 | √ | |||||||||
封闭式债券基金 | 封闭式债券基金 | √ | |||||||||
QDII基金 | QDII股票基金 | QDII主动投资股票基金 | √ | ||||||||
QDII指数投资股票基金 | √ | ||||||||||
QDII混合基金 | QDII混合基金 | √ | |||||||||
QDII债券基金 | QDII主动投资债券基金 | √ | |||||||||
其他QDII基金 | 其他QDII基金 | √ | |||||||||
商品QDII基金 | 商品QDII基金(除黄金QDII) | √ | |||||||||
黄金QDII基金 | √ | ||||||||||
货币市场基金 | 货币市场基金 | 货币市场基金 | √ | ||||||||
FOF | 普通FOF | 股票FOF | √ | ||||||||
偏股混合FOF | √ | ||||||||||
灵活配置混合FOF | √ | ||||||||||
偏债混合FOF | √ | ||||||||||
债券FOF | √ | ||||||||||
养老目标日期FOF | 养老目标日期FOF 2025 | √ | |||||||||
养老目标日期FOF 2030 | √ | ||||||||||
养老目标日期FOF 2035 | √ | ||||||||||
养老目标日期FOF 2040 | √ | ||||||||||
养老目标日期FOF 2045 | √ | ||||||||||
养老目标日期FOF 2050 | √ | ||||||||||
养老目标日期FOF 2055 | √ | ||||||||||
养老目标日期FOF 2060 | √ | ||||||||||
养老目标风险FOF | 积极养老目标风险FOF | √ | |||||||||
平衡养老目标风险FOF | √ | ||||||||||
稳健养老目标风险FOF | √ | ||||||||||
商品基金 | 商品基金 | 商品基金(除黄金基金) | √ | ||||||||
黄金基金 | √ | ||||||||||
其他基金 | 同业存单基金 | 同业存单基金 | √ | ||||||||
REITs | REITs | √ | |||||||||
其他基金 | 其他基金 | √ | |||||||||
数据来源:上海证券基金评价研究中心 |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及资产管理计划风险等级评价体系
一、评价目的
根据中国监管机构公布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专项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制定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制度》的要求,确保基金产品及资产管理产品的适用性,公司特制定本私募金及资产管理计划风险等级评价划分体系。
二、法规依据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和《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相关制度、规定制定。
三、评价范围
符合监管要求设立、拟与公司合作的私募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纳入本评价体系的评价范围。公司风控部依照本评价体系对于初次合作的私募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后续将视情况不定期对其进行重新评价。
四、评价方法及标准
(一)私募基金及资管计划产品风险等级,主要受到两个因素的影响:一是产品自身类别或底层资产投向,二是产品管理人自身风险(合规经营、管理能力等)。在这两个因素中,产品的自身类别或底层资产投向作为主要的风险来源,对风险等级划分起到重要作用。对于拟与公司合作的私募基金或资管计划类产品,需首先按照自身类别或底层资产投向进行风险分类。
根据监管部门对金融产品的分类标准,首先根据私募基金或资管计划的自身类别或底层资产投向确定基础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表1 自身类别
产品类别 | 参考风险等级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R1-R4 |
权益类产品 | R3-R5 |
偏股混合类产品 | R3-R5 |
偏债混合类产品 | R2-R4 |
其他混合类产品 | R2-R4 |
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 | R2-R5 |
分级产品优先份额 | R3-R4 |
分级产品劣后或进取份额 | R4-R5 |
表2 资产投向
类别 | 资产名称 | 参考风险等级 |
股票 | 国内股票投资 | R3-R5 |
国际股票投资 | R3-R5 | |
债券 | 国内债券投资 | R1-R3 |
国际债券投资 | R1-R3 | |
大宗商品 | 黄金 | R2-R5 |
石油 | R2-R5 | |
股权 | 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未上市企业股权、新三板股票。 | R4-R5 |
另类资产 | 艺术品、收藏品等 | R4-5 |
其他 | 其他基金(FOF)或资管产品 | 依据资金最终投向穿透处理 |
(二)对私募基金或资管计划的历史数据进行在险价值(VaR)模型评估,确定风险区间,风险区间的确定依据为95%置信区间的情况下,资产在未来365天内可能产生的最大回撤数值,再依据最大回撤数值确认风险分类等级。
表3 VaR风险分类:
风险等级分类 | 最大回撤(95%置信区间、未来365天) |
R1 | 0% |
R2 | -15% |
R3 | -50% |
R4 | -75% |
R5 | -95% |
注:VaR模型评估原则上需获取不低于365天的历史收益数据,历史收益率数据频次应以“天”为单位,最长频次不超过“周”。如数据无法完全满足要求,则产品风险等级的评定侧重参考具体的产品分类、资产投向,辅以公司《私募基金及资管计划评级表》进行评定。
(三)根据私募基金或资管计划的实际运作情况,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虑管理人风险、产品设计风险等因素,依据私募基金及资管计划评级表对私募基金及资管计划的风险进行等级调整。
五、评价流程
(一)首先依据私募基金及资管计划产品类别或底层资产投向确定基础风险分类等级(R1-R5),再依据VaR模型分类结果确定风险分等级(R1-5),之后依据公司《私募基金及资管计划评级表》进行风险等级调整(上调),风险评级就孰高原则进行判定,评定结果与管理人自身对产品的风险等级评价进行对比,风险评级就孰高原则进行判定。
例如:私募基金或资管计划产品类别或底层资产投向风险分类为R1,VaR模型风险分类为R2,公司《私募基金及资管计划评级表》对管理人风险评级为R3,管理人对产品的评价为R4,则最终的评结果为R4。
(二)对于私募基金或资管计划的底层资产为投资组合的,依据基金或资管计划整体净值数据进行VaR模型评测,或依据投资组合具体的投资方向分别计算VaR可能的最大回撤金额,依照最大回撤金额与基金或资管计划的比值对照表3确定产品风险等级。再结合管理人评级及管理人对产品的评级确定最终的风险评级。
六、风险等级释义
按照风险等级来划分,私募基金及资管计划具体包括以下5个风险等级:R5 -高风险等级、R4-较高风险等级、R3-中风险等级、R2-较低风险等级、R1-低风险等级。
表4风险等级定义
风险分级 | 分级定义 | 分级释义 |
R1 | 低风险等级 | 结构简单,容易理解,流动性高,估值政策清晰,杠杆不超过监管部门标准,本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极低 |
R2 | 较低风险等级 | 结构简单,容易理解,流动性较高,投资衍生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杠杆不超过监管部门标准,本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较低 |
R3 | 中风险等级 | 结构较复杂,流动性较高,投资衍生品以对冲为目的,杠杆不超过监管部门标准,本金安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特殊情况下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
R4 | 较高风险等级 | 结构复杂,流动性较低,杠杆倍率一倍至三倍之间,本金安全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
R5 | 高风险等级 | 结构复杂,不易理解,不易估值,流动性低,透明度较低,三倍(含)以上杠杆,本金安全面临极大的不确定性,甚至损失可能超过本金 |
七、分类调整
(一)出现产品转型调整投资限制、投资范围、投资方向的,需视同新产品,并重新进行风险分类。
(二)产品出现紧急事件,确定对产品风险产生影响的,例如流动性降低,底层资产违约或既定投资方向、范围、比例被迫无法执行等,需立即评估风险事件对产品可能产生的影响,相应调高风险分类等级。
八、 管理人风险
定期对私募基金或资管计划管理人的合规经营、信用状况、管理层和投研团队稳定性、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制度执行情况,风险控制能力进行审核,如出现影响管理人管理能力的风险情况,酌情对其所管理的所有产品的风险分类等级进行调整。
九、其他风险因素
和耕传承将根据影响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和影响私募基金或资管计划风险的其他因素,对私募基金或资管计划风险等级进行适当调整。
和耕传承风控部
2019年11月
私募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
风险等级 |
产品参考因素 |
R1 |
产品结构简单,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低,投资标的流动性很好、不含衍生品,估值政策清晰,杠杆不超监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
R2 |
产品结构简单,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较低,投资标的流动性好、投资衍生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估值政策清晰,杠杆不超监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
R3 |
产品结构较简单,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较高,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好、投资衍生品以对冲为目的,估值政策清晰,杠杆不超监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
R4 |
产品结构较复杂,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高,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差,估值政策较清晰,一倍(不含)以上至三倍(不含)以下杠杆。 |
R5 |
产品结构复杂,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很高,投资标的流动性差,估值政策不清晰,三倍(含)以上杠杆。 |
注:1、上述风险划分标准为参考因素,基金募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估因素和各项因素的分值和权重,建立评估分值与具体产品风险等级的对应关系,基金服务的风险等级应按照服务涵盖的产品组合的风险等级划分。
2、基金服务指以销售基金产品为目的开展的基金推介、基金组合投资建议等活动
3、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至少为五级,风险等级名称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R4、R5杠杆水平是指无监管部门明确规定的产品杠杆水平 |